海關貨物化學品危險特性分類鑒定委托合同書
合 同 條 款
一、提供服務
1.本機構作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第三方公正權威檢驗檢測機構,所出具的檢驗報告完全基于其第三方公正立場,不受其它方面的干預和影響。
2.本機構根據(jù)合同約定對委托方提供的樣品進行檢驗檢測并出具檢驗報告, 檢驗結果僅適用于委托方送檢的樣品,檢驗結果的準確性和可靠性由本機構負責。
3.本機構按合同約定發(fā)送檢驗報告。委托方自取或委托他人代取檢驗報告,應當憑本委托合同領取檢驗報告。若本委托合同遺失,可憑領取人的有效證件(用于出示)并由承檢方代表采取必要的措施確認后方可領取檢驗報告。
4.本機構按合同約定處理檢畢樣品。樣品的保留期限為檢驗報告發(fā)放之日后60天止或樣品性質(zhì)允許的更短期限,到期后未要求退回的樣品由本機構自行處理。樣品存儲期超出保留期限的存儲費用由委托方支付。如樣品需退還委托方,由委托方支付退運費用。如樣品需特殊處理,所需費用由委托方支付。
5.對涉及委托方的技術秘密、商業(yè)秘密等,本機構承諾予以嚴格保密。
6.對委托合同內(nèi)容的任何變更需按書面或可查證記錄的形式進行,并由簽訂本合同的委托方和承檢方共同確認后方為有效。合同變更生效后即按更改合同進行。
二、 委托方的責任
1.委托方應按檢驗檢測要求提供樣品。無論是委托方自行送達或委托他人送達(包括郵寄)的樣品,其應當是完整、無損、安全及適用于檢驗檢測的,并應確保樣品的合法性。如委托方提供的樣品系用于特殊目的,應在簽訂委托合同前向承檢方說明。
2.委托方向承檢方提供的一切資料應當是真實、完整、合法和有效的,否則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。
3.委托方應保證本機構使用該樣品及相關資料,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專利權、商標權、著作權或其它知識產(chǎn)權的起訴。
4.委托方對檢驗報告有特殊要求,需在合同中予以說明。
5.委托方應按合同約定的金額支付檢驗檢測費用。除非另有約定,委托方應付清檢驗檢測費用后,方可領取檢驗報告。如委托方要求追加已發(fā)放的檢驗報告,應當繳納追加報告費用。對復印后未加蓋本機構檢驗檢測紅章的檢驗報告,本機構一律不予認可。
6.委托方不得利用檢驗報告進行非法活動,不得私自涂改、變造報告形式和內(nèi)容。對由上述行為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本機構均不負任何法律責任,并保留追究相關方責任的權利。
三、其他
1.因災害、事故等人力所不可抗拒的情況而造成樣品損壞或遺失的,本機構不對樣品的損壞、遺失及因此而造成的延誤或結果偏離負責,并可根據(jù)需要變更或終止本次服務。
2.因委托方的原因導致檢驗檢測終止的,委托方應支付已發(fā)生的檢驗檢測費用。
3.委托方失于履行其應盡的職責,而且在通知其過失后2天內(nèi)未作補救;或委托方的任何暫停付款,本機構有權立即且不承擔任何責任地暫?;蚪K止提供服務。
4.因執(zhí)行本合同所發(fā)出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,雙方應通過友好協(xié)商解決。如果協(xié)商開始后60天還未能解決,任何一方均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的規(guī)定提起訴訟。訴訟管轄地為本機構所在地人民法院。律師費、保全保險費等均應由敗訴方負擔。
5.除非另有書面協(xié)議外,任何與本機構所產(chǎn)生的法律關系,都受本合同條款約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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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告編號:867986934964936498